ADS
mk-logo
新闻
现身伦敦炮轰内安令阻思考<br>柏特拉查证大马没要求引渡
May 23, 2010 10:43 AM
更新: May 24, 2010 5:59 AM

被控刑事罪而在2009年4月流亡海外的著名部落客拉惹柏特拉,昨晚果真在伦敦的一场论坛上亮相,向大约300名出席者炮轰大马政府以及内安法令。

这名被大马警方通缉的部落客,也向伦敦警察总部和国际警察查证,发现大马政府不曾向英国政府要求引渡他返国受审,也没有向他发出逮捕令。

内安令让大马沦为机械国

NONE 拉惹柏特拉在律师国际人权组织(Solicitors'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Group)大马小组所主办的讲座上,分享他两次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的经验。

他炮轰内安法令已沦为一个阻止大马人思考的“防范性法令”,导致大马变成一个“机械人的国家”。

ADS

他指出,内安法令的扣留期大致上可分为两个阶段,首30天是“招供期”,接下来的30天则是政治部官员所称的“变质期”。

200页招供书招认一切罪名

拉惹柏特拉透露,他在首30天必须招认一切罪名,否则就会面对无限期扣留,当时他的招供书厚达200页,他开玩笑说,“我们招认一切,包括刺杀肯尼迪总统”。

ADS

NONE 接下来的30天,政治部官员将以各种好处,包括提供公寓或优差,迫使扣留者改变本身的立场。至于那些冥顽不灵的扣留者,当局将使用酷刑。

对一般人来说,心理上的折磨已足够,他被扣留在一间10平方公尺的水泥牢房内,没有床褥或拖鞋,每次离开牢房都必须蒙上眼睛与扣上手铐,让他对时空失去知觉。

“不象那些旧牛仔电影,你是不能计算牢房内的日子的,他们会让你心理崩溃,完全服从他们的指示。”

他在结束讲座时强调,“马来西亚缺少的不是言论自由,你所没有的是发表言论后的自由”。

已向英国和国际警方查证

NONE 就在拉惹柏特拉发表演讲的同时,由他所主持的网站《今日大马》昨日上载一篇题为“苏格兰场指拉惹柏特拉并非通缉犯”的简短 文章 ,指拉惹柏特拉在英国仍是自由人。

“前往苏格兰场(New Scotland Yard,指英国首都伦敦警务处总部),发现马来西亚政府没有针对拉惹柏特拉提出引渡要求,或发出逮捕令。”

“向巴黎的国际警方查询后,也得出同样的结果。”

ADS

“事实上英国警方表示,大马与英国之间没有引渡协议,因此若大马要求从英国引渡任何人返国,都是极度困难的。”

这也证明了《马来邮报》早前指英国警方正在与大马警方安排,把拉惹柏特拉引渡国会的报道,并不正确。

张贴合照向大马警方示威

raja petra exile new scotland yard 不仅如此,网站还张贴的两张拉惹柏特拉与太太在苏格兰场前的合照,这名两人的确曾前往警局查询,存有向大马警方“示威”的浓厚味道(左图)。

拉惹柏特拉是在2008年7月17日遭警方提控上吉隆坡地庭,罪名是诽谤首相夫人罗斯玛、C4炸弹专家兼代上校阿兹布勇(Aziz Buyong)以及罗斯玛的随扈诺哈雅蒂(Norhayati),触犯《刑事法典》第500条文下的刑事诽谤罪名。

接着他于2009年4月23日宣称在雪州境外“自我流放”,多次缺席数宗刑事案件审讯,导致法庭数次向他发出逮捕令,之后就传出他在英国流亡的消息。

拉惹柏特拉曾经在部落格撰文表示,他不认为本身将获得公平的审判,因此拒绝出席审讯。


关注《当今大马》WhatsApp频道 随时接收新闻推送。

ADS
ADS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