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动党峇吉里区国会议员余德华的邀请下,天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佐瑟古鲁(Joseph Kurup)同意,于1月12日早上10点实地巡视彭亨州武吉公满,以了解当地村民所面对山埃采金引发的困境和难题。
基于武吉公满金矿场使用山埃采金的问题引起居民激烈抗议,余德华于去年国会第三季提出此项课题于天然资源与环境部,并于下议院辩论环节中,邀请佐瑟古鲁亲自访问该地区。
环境部通知行程延后一天
余德华今日发表文告说,佐瑟古鲁原本约定在1月11日早上10点抵达武吉公满进行视察;然而,他在上周接获环境部的通知,指副部长的行程将延后一天至2010年1月12日早上10点。
于此同时,余德华亦发函邀请马华劳勿区国会议员兼旅游部长黄燕燕偕同出席此视察活动,借此机会能与选民进行交流,并消除临近村民对该金矿场炼金工程之疑虑。
他说,武吉公满劳勿澳洲金矿公司(Raub Australia Gold Mining Sdn. Bhd.)不顾临近村民反对,于2009年2月份开始其“碳提炼法”,亦称“碳浆法”或称“炭浸采金法”或称“溶浸冶金”(Carbon In Leach,CIL)进行采金作业,美其名为“碳”为主之冶金法,实具有误导性。
他说,此提炼法中,活化碳(activated carbon)为其中一种媒介,而未被提及的另两种提炼媒介为氰化物(Cyanide),俗称“山埃”,以及硫酸。在“碳提炼法”中,所使用的氰化物正确为氰化钠(sodium cyanide),而所使用的常见硫酸一般为氢氯酸(hydrocloric Acid)。
环境部不提硫酸危害环境
他指出,民主行动党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及甲洞区国会议员陈胜尧分别于2007年6月及11月在国会下议院提及相关提炼法对居民的危险性,当时环境部的回复中却只说明氰化物在紫外线下会转化成毒性较低的化学物质,而只字不提在提炼过程中必须使用的硫酸所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他指出,目前金矿场所使用的冶金用水,来自区内7个矿井中的其中之一,7个矿井环环相扣,井井相通。尽管矿井已废弃多时,然而,所渗透之地下水源却彼此息息相关。
如何确保水源不受污染?
他质问,其中一个矿井离开劳勿中央医院不及1公里,政府如何能确保水源污染不会波及临近居民?
他指出,《彭亨—雪兰莪越州水供计划》(Projek Pemindahan Air Mentah Antara Negeri ,ISRWT)中,摄水地点来自吉流(Klau)水坝,而该地点离开劳勿直线距离不及20公里。
“倘若金矿场硫酸池破裂泄漏,直至波及雪兰莪州以及我国首都吉隆坡,其影响之深远,岂非地方环境问题可论之?”
此外,他也表示,氰化钠遭遇湿气即会蒸发,并产生类似氢氰酸(hydrocyanic acid)的轻微苦涩气味。
“其毒无色无臭,可杀人于无形。我国乃热带国家,潮湿高温,劳勿两面夹山,地于山谷,时若年中则风不致,倘若发生意外泄漏,而值气候阴霾,武吉公满2000人民、劳务4万人口唯恐遭殃。”
“政府至今并无对村民施行疏散演习,亦无监督配备,更甚之事,于月前所安装的硫酸气体测量器,仅设置8天即移除,此举无益于稳民心,解民怨,况复人民所要求的是一个长期方案呢?”
批金矿公司没履行社会义务
余德华说,武吉公满劳勿澳洲金矿公司总裁乃马华前总秘书甘文华之子甘代耀。
他指出,在其常年股东报告中,声称此金矿场可开采4年,尾矿所提炼之黄金,估计每年赚取1亿令吉。
“然而,该公司却没有复行其社会义务,为临近村民提供长期完善工业安全保护网。黄金开采完毕后,矿场可关闭,可是遗留该地的硫酸池却永远滞留于矿尾(tailing)中,硫酸池周遭百物不长,不闻虫鸣鸟语,武吉公满开埠百年,村民扎根于此代代相传,矿场公司于心何忍,视村内各族两千人口之安危于不顾?”
他表示,“武吉公满反山埃工委会”于2008年入禀法院申请司法复核,对此矿场重新评估其初步环评(preliminary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PEIA)。
然而,在2009年6月1日,高庭上诉及特别权力组高庭法官刘美兰驳回此申请,理由为此环评报告已在1997年提呈,复核期限已逾期,故无法批准此申请。
他继称,前述法官在2009年12月31日宣判“阿拉”字眼并非回教徒专用。法庭判决后,首相署与内政部于3日内即刻联合上诉,以阻止此项庭令的发出。
他批评,纵观上述二例,可见国阵政府热衷于对上苍的“正名”,却置百姓于水深火热而不顾。
“本人冀望国阵中央政府贯彻始终,以首相纳吉的治国格言‘一个大马,人民为先,即刻表现’为马首是瞻,还给武吉公满的各族人民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