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2007年引起全国轰动的“林甘影片”司法丑闻终要面对无疾而终的命运。首相纳吉表示,经过反贪污委员会调查,发现证据不足,因此政府不会提控该事件的主角林甘。
他是昨天在国会,通过书面方式回答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的提问时,发表上述的说法。
纳吉(左图)指出,反贪委员会开设了四个档案调查林甘,包括在《1997年反贪污法令》第15条文下的司法滥权指控、《1972年官方机密法》的泄漏法官委派文件指控、《1961年反贪污法》第4(a)节的不正当纽西兰之旅,以及第11(c)节的作出虚假供证的罪名。
难证明法官委任出现滥权
他说明,针对第一个司法滥权的指控,根据反贪局当时的调查,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法官委任出现了滥权现象。
“如此一来,总检察署决定不会(针对该课题)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他也说明,在《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下所展开的调查,同样无法确定任何人在处理高庭法官委任文件的过程,涉及不法的行为。
纽西兰之旅调查缺乏证人
针对林甘与前首席大法官尤索夫晋(Eusoff Chin)结伴同游纽西兰的事宜,也因为无法找到关键的目击证人而遇上阻碍。
针对阿末法鲁斯(Ahmad Fairuz Sheikh Abdul Halim)曾谎称住入某酒店的指控,纳吉同样回答说,没有足够证据能够支持该指控。
“反贪委员会法律和起诉部门总裁决定放弃相关调查。其调查文件并没有呈交予总检察署。”
律师公会对新发展感失望
另一方面,针对案件无疾而终的发展,律师公会主席拉古那(Ragunath Kesavan,左图)表达失望。
“皇委会调查出炉后,人们对此案保持高度的期待。在考虑到皇委会的投诉和发现后,我们期待它有一些正面的发展。”
针对林甘和索夫晋同游纽西兰的调查,因为无法找到关键证人而停滞不前的情况,拉古那认为,政府应该寻求公众的协助。
“我们根本不知道当局要找的人是谁。”
仍会对林甘采取纪律行动
拉古那也指出,律师公会本身对林甘的纪律行动仍然在进行当中。
“尽管总检察署决定放弃以刑事罪名提控林甘,但(律师公会)对他的纪律程序将会继续进行。”
而案件主角林甘则不愿针对最近的这种发展,向媒体发表评论。
安华负责揭露“林甘影片”
自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在2007年9月19日首次揭露由告密者所提供的逾8分钟长“林甘影片”。
这则在2002年所拍摄的影片,显示林甘正在与人通电话,商谈上诉庭及高庭法官的委任事项。根据有关通话内容的脉络以及安华稍后播放的第二部分“林甘影片”片段,相信与林甘通话的人士正是当时出任马来亚大法官的阿末法鲁斯。
皇委会报告确认影片真实
后来政府在舆论压力下,宣布成立皇委会调查此案。而该委员会在2008年5月16日公开厚达186页的调查报告,确认该影片的真实性,并建议调查6名政商显要,包括前首相马哈迪、著名律师林甘、商业大亨陈志远、巫统总秘书东姑安南,以及两名前任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尤索夫晋和阿末法鲁斯。
皇委会认为,6人所抵触的法律包括官方机密法令、煽动法令、刑事法典、法律专业法令以及妨碍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