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尸庭第11名证人,即负责解剖赵明福遗体的法医巴拉山(左图)指出,死者从沙亚南广场14楼坠楼致5楼阳台的一刻,仍然是活着。
此外,这名拥有印度国籍的马大医药中心法医今早也指出,赵明福的死因是“高处坠下的多重伤势”。
巴拉山是根据5个因素推断赵明福在坠地时仍然活着。它们包括:
(一)赵明福身上出现的伤口,与一个人从高处坠下的伤口吻合;
(一)若死者在着地时尚活着,才会出现如此的软组织伤口及挫伤;
(三)他在赵明福的左胸发现700毫升的血与血块,其胸口则出现100毫升的血,若一个人在着地时尚活着,就会出现这样出血症状。
(四)在赵明福头骨上的伤口,尤其是在头顶的血块,与死者落地时尚活着的情况吻合。
(五)赵明福脑部里的出血,也符合一人在着地时尚有意识的情况。
坠楼冲击力造成肛门伤势
在总检察署代表律师陈福泉的引导下,巴拉山也一一反驳,赵家、雪州政府和律师公会代表律师三方,提出赵明福头骨裂痕和肛门伤势是因为遭人打伤而造成。
他指出,赵明福肛门的创伤应该属于同一个伤口,因为坠楼冲击力而造成。况且,由于伤口出现多重裂痕,在如此剧痛的情况,赵明福是不太可能走向窗户及坠下。
他也表示,肛门创伤将会引发大量出血,但是他在坠楼窗户附近没有发现这样的痕迹。
有关头骨上的裂痕,巴拉山则解释,这是因为摔下而撞击到骶骨,进而导致其脊椎骨在移动,最终使其头骨破裂。
没有挣扎或自卫造成伤口
他也表示,赵明福身上任何一个部位,并无因挣扎或自卫而出现明显的伤口。
巴拉山也在供证时提出,他对赵明福落地方式的推测。他认为,死者在跌至5楼阳台时是双脚先落地,同时重心倾向于右边。
他接着表示,赵明福随后弹起,然后再跌落第一落地点2至3尺外的地方。他也相信,死者在卧尸前可能弹跳最多三次。
他也表示,死者双脚降地时,其屁股可能也同时落地,才会制造如此大的冲击力,致伤其肛门。
陈福泉也提出其他不同的跌落方式,包括头部朝下,全身朝下,以及全身朝天,来提问死者是否有可能以这样的方式落地。不过,巴拉山都表示,这些跌落方式都不符合死者的伤势。
高速跌下导致右鞋底磨损
此外,巴拉山也解释,赵明福的右鞋底部会出现严重磨损的情况。这可能是因为因为一个70公斤的人穿着鞋子,从高处高速跌在地上,才会出现如此严重的磨损。
针对赵明福右鞋底下中部发现的粉白色物质,这相信是因为他落地时沾到。巴拉山指出,当他在7月22日第二度到案发现场视察时,曾经将右鞋丢下地上,发现也沾到粉白色物质。
针对脱落的左鞋,他表示,这可能是因为赵明福的落地重心较倾向右边,因此其左脚弹起,导致左鞋飞出并撞倒墙壁,进而掉落在地上。
死亡时间是早上7点至11点
巴拉山也表示,根据死者的僵硬程度和尸斑,他预测死者时间是在他第一次在7月16日晚上7点15分,勘查案发现场的8至12小时前。
这等于死亡时间是早上7点15分至11点15分。
另一方面,陈福泉较早前也重新传召警方的鉴证官员,即马兹里(Mazli Jusoh),来沥青采集指纹成绩是“负面”(negative)的结果。
他透露,这并不等同于无法找到指纹,而是因为指纹没有足够的特征,即至少8个特征以供辨认。
他也解释,鉴证队伍在窗口上包括窗框和窗闩上发现许多指纹,但是都因为特征不足,而无法辨认其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