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今日炮轰,目前在国会提出辩论的《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SIAP)法案,是国阵政府不堪警队所施予的威胁及压力下,最终妥协而草拟出来的残缺不全法案。
有鉴于此,他要求政府把已经延宕超过4年的独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简称警察独委会)建议,重新提呈上国会。
安华是在国会参与辩论时,如是指出,他已把其国会演辞寄发给媒体刊登。
列举9反对理由及12项恐吓
安华也重温,当初警方强烈反对设立警察独委会时,列举 9个反对成立投委会的理由与12项恐吓 。
成立警察投委会的建议,是在去年5月16日首次由《皇家警察委员会报告书》所提出,并由《裸蹲案调查报告书》所重申。这两个委员会的主席皆是前联邦大法官赛丁。
虽然投委会的成立得到前任首相阿都拉的点头答应,但是却受到警队的强烈反对。反对党、公民社会组织和部分国阵国会议员则持有相反的意见,力促政府设立投委会。
《当今大马》曾在2006年6月
独家报道
,皇家警察部队曾在其官方网站(右图)上列举9个反对成立投委会的理由。它批评设立投委会违宪、破坏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宁、造成无政府状态以及削弱执政党权力等。
此外,警队网页也警告说,设立投委会的争议,将导致警员在2008年大选投票给反对党、警员无心工作以及容许罪案上升。
网 页也引述在宪报上公布的高级警官协会(Persatuan Pegawai-pegawai Kanan Polis yang Diwartakan)主席嘉玛鲁丁助理总监的谈话,声称成立投委会将导致警员将在2008年大选投票给反对党、要求反对党在国会争取警察的权利、容许罪 案增加、查案警官集体辞职等等。
当时警方提出9个拒绝投委会的理由,分别是:
(1)破坏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宁。
(2)人民成为受害者,并导致无政府状态。
(3)削弱执政党的权力。
(4)损害全国总警长的管理和执行权力。
(5)犯罪和违法事件逍遥法外。
(6)过于广泛的“行为不捡”范围影响日常的调查工作。
(7)投委会的成立表示现有的机构如警队委员会、反贪污局、大马人权委员会、总检察署、公共投诉局、国安部,都无法履行它们的职责。
(8)设立投委会的草案违反联邦宪法、自然公正原则、法治精神、歧视警员、侵犯警员的人权。
(9)导致警队“软弱”,因为投委会直接和间接让警官和警员感到害怕与缺乏信心。
警方也恫言,如果成立投委会的话,警方以下列12种方式进行抗议:
a.通过手机短讯及电话表达全国各级警员的愤恕与伤心情绪。
b.按时工作。
c.不接受100令吉津贴及要求像其他公务员那般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
d.只履行核心工作,去除随时服务的精神。
e.在2008年大选投选反对党。
f.要求反对党在国会争取警方的权益。
g.要协会理事们辞职,因为他们没争取会员的福祉。
h.要求大马皇家警察领导层辞职。
i.让犯罪率上升。
j.查案警官集体辞职。
k.失望,只有警方成为目标,尽管其他政府机构也存有弊端。
l.失望,因为国安部默不作声。
没有落实建议不尊重皇委会
安华表示,警方大力反对成立警察独委会,来肃清内部贪污与滥权的问题,足以显示警队已经失去控制,不再向任何人负责。
“这个协会成员(高级警官协会)提出反对,因为警队内发生许多违法的事情,都必须被掩盖和保护,而他们却是国家的执法者。一般认为,国家法律已经受到执法者的出卖。”
安华表示,政府既然已经接受皇委会的报告,但是却没有加以落实,不但不尊重皇委会,也是不尊重政府本身的决定。
担心流失警队选票而低头
他炮轰政府,由于担心失去警方与家属的选票,因此选择向警方低头。
他说,由于政府缺乏政治意愿落实警察独委会的建议,因此才以一个残缺不全的《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取而代之。
他继称,《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法案令人大失所望,就连皇委会主席赛丁与皇委会成员东姑阿都阿兹也感到失望,因此这个法案与当初皇委会的建议,根本就是南辕北辙。
“《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软弱、残缺、不符合当初要将警队打造成为一个更有效率、负责任、清廉、专业与第一流的意愿。”
廉政委员会无权调查警方
他说,《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并没有权力调查警队,所有投诉必须交由警方本身内部调查,但是皇委会报告早已说明,警队现有的机制非常软弱、没有效率和不可靠。
“《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法案根本无法让民众有信心去投诉警方。调查程序交由给警方,因此任何投诉警方都可能不会查出真相。”
“我遗憾总检察署明显的违背皇委会原本的宗旨与建议。”
他担心,《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的设立,可能只是一个当局拒绝设立警察独委会的替代内部机制。
蒙女C4炸尸案仍悬而未决
有鉴于此,安华指出,《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法案并不足够,当局必须立即的重新提呈警察独委会法案。
除了警察独委会,安华表示,皇委会报告中所提出的125项建议仍未获得全部落实,包括废除与重新检讨那些允许未经审讯扣留的法律,以及可以在无需警方准证下自由和平集会。
不但如此,安华说,近几年来的犯罪率不停上升,警方本身也干下许多暴力与滥权的事件,包括阻止霹雳州民联举办“大树下州议会”,以及擅自闯入霹雳州议会和拖走原任议长西华古玛等事件。
他说,之前曾有许多投报警方贪污与滥权,但是至今都没有任何跟进行动,包括林甘司法短片皇委会、两名霹雳州议员跳槽的贪污、前首相马哈迪的滥权报告等等。
安华最后也不忘提出,“蒙古女郎阿旦杜亚遭到C4炸弹炸尸的案件依然悬而未决,究竟这个炸弹如何能够在未获得上层的批准下,从仓库中取出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