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离民联“变节”支持国阵的副议长许月凤,昨日在一片混乱的霹雳州议会中,越权取代原任议长西华古玛主持议会的举措引起诸多争议,但是她今日却强烈否认“夺取议长权力”的指控,辩称本身只是根据州宪法执行职务。
目前属于亲国阵独立议员的许月凤,今早与4名国阵女州议员在怡保一家酒店举行新闻发布会,坚称本身是根据州宪法第36A(1)(b)条文执行任务,并未越权。
“当时议会无法继续,我确定会议已达法定人数,因此我有权根据州宪法第36A(1)(b)条文(主持会议)。”
不过,许月凤并未阐明第36A(1)(b)条文的细节。
所谓条文没有触及议长权力
无论如何,若翻阅州宪法查询,第36A条文并没触及议长的权力,仅是列明技术细节,例如议长的薪金,以及若发现议长拥有商业利益时要如何取消其资格。
至于第36A(1)(b)条文,只是阐明州议会可以在州议会成员中选出一名副议长,副议长在议长席腾空时,除了处理新议长选举,就不能处理其他事务。该条文并没有触及议长主持州议会的程序。
许月凤否认民联州议员指她“夺取议长权力”的说法,“我不否认议长(仍是议会负责人),但是当他无法管理州议会时,我将接管继续履行他的职务”。
“我希望大家明白,我是在履行自己的职务,我不是滥权或夺取议长的权力。”
许月凤是在国阵行政议员哈米达、乌鲁近打州议员罗斯娜(Rusnah Kassim)、甘榜牙也(Kampung Gajah)州议员旺诺拉西金(Wan Norashikin Wan Nordin)、贞德洛(Chenderoh)州议员西蒂沙玛(Siti Salmah Mat Jusak)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
以下是她们与记者的部分问答内容:
州议会什么时候开始?
许月凤:当完成开幕典礼后,根据议会常规第13A条文,当前官员与官员进入(议会厅)后,州议会就开始了。他们已经失去信任,因为是28(民联)对31(国阵)。就算不包括我在内,我们依然拥有30(州议员)。
一旦他们失去信任(多数优势),就必须要重新选出议长,这是马来西亚的民主制度。
议长不是已拒绝推举新议长的动议了吗?
哈米达:根据议会常规第13(2)条文,州务大臣有权力提呈紧急动议,州务大臣在昨日就是使用这项权力。
但是议长依然有权拒绝动议......
哈米达:不,这必须交由民主与州务大臣。
罗斯娜:根据第13(2)条文,州务大臣有权利在没有告知州议会的情况下(提呈动议)。
哈米达:你看看,这是完全的民主程序......议长来自州议会的多数派,多数派就是拥有31席的国阵。如果州议会做出某项决定,议长就必须遵守......如果州议会已拒绝他,他就必须下台。
他怎么能够凭着自己是议长就越权行事,有绝对的权力?试想想,他禁足7名人士,若他禁足我们所有31人呢?那么做妥当吗?虽然他拥有权力,但必须受限于条规。
指民联议员越雷池先动粗
另外,她们声称是民联议员先肢体攻击国阵议员,因为冲突都发生在国阵的席位,意味着是民联议员越过雷池。
她们指一名民联议员将一本议会常规丢向许月凤,不过没有击中,罗斯娜质问,“如果书本击中她的脸怎么办?”
哈米达指民联州议员站上桌子,并强行拔走国阵议员位子上的麦克风阻止他们发言,同时对他们口出恶语。
哈米达力挺国阵议员是为了自保才被迫动粗,“如果是在家里,有陌生人闯入,我们有权利开枪射他们”。
因此,她全力支持国阵议长甘尼申最后传召警方进入州议会维持秩序的做法。
不过,她也称赞回教党州议员没有涉及冲突,主要肇事者是行动党与公正党州议员。
澄清没有撕碎1令吉钞票
许月凤也投诉媒体今天的报道对她不公,因为她是被民联州议员攻击的受害者,背部与肩膀都在混乱中受伤,而其他国阵女州议员也在保护她时遭致伤。
她形容昨日的风波是一场“恶梦”,因为行动党的前同僚早已锁定她为攻击目标,“我早已知道行动党要攻击我”。
“他们就是要推我至跌倒。”
针对媒体报道指她撕碎由民联后廊州议员姚天和丢给她的一张1令吉纸钞,许月凤矢口否认,声称那张钞票早已破了。
她也强调丢向她的是1令吉钞票,不是媒体所报道的50令吉,是行动党兵如港州议员苏健祥拿着这张钞票在她面前挥动,并没有递给她。
“如果是50令吉,我会收起来捐给有需要的人士......但他是很吝啬,他只是拿着挥动,我知道他吝啬。”
指“胡椒喷剂”只是锁匙圈
至于民联州议员指她以胡椒剂喷射姚天和,许月凤声称那是酒店的锁匙圈,“我不会这么做”,不过较后又说可能是记忆棒(pendrive)。
“那只是一把锁匙圈,是他们心里有鬼。”
当记者要她出示有关钥匙圈时,她却表示没有带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