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霹雳州的政治危机是一场延续308政治海啸后,国阵-民联之间的政治博弈。众所周知,308大选后民联只赢得少数的多数议席,因此霹雳州议会乃是我国各州议会当中,政权最为脆弱的州属。
看看以往一些有关州政权的跳遭事件……这局势刚好对比以前的沙巴州的沙巴团结党以及吉兰丹州的回教党,请问当年巫统-国阵为了夺取州政权做了什么肮脏手段?法律和道德只是挂在嘴边而已。
再看看以往一些无关州政权的跳遭事件……那常常满口“仁义道德、四书五经”的马华公会,又是以什么态度处理当年的森美兰州火箭州议员李银芬、林辉明以及邱成福呢?
依我本身的看法,这是一个“你攻我守,你守我攻”的棋盘对弈的问题。作为脆弱执政联盟的民联,当然想方设法地希望由各种法律、程序、规范等“守住”微弱的多数议席,这是“守住”霹雳州政权的稳定,即“守住”霹雳州子民的福祉。
我本身不是名律师,凑巧的在昨日新年集会与律师朋友谈起霹雳州政治危机事件。非常不苟同您贬低预签辞职信的看法-预签辞职信如同政治卖身契,甚至您所提到的“预签的辞职信就像是一张封建时代的卖身契,然而卖的不仅是议员一人,而是全体选民的命运!”
依法律角度,预签辞职信是一个合约法的问题。预签备文件可以是合法,也可以是不合法,其中文件签署者的意愿为关键。并非如您所说的三言两语,什么“卖身”给予主人安华云云的。而如今,公正党两州议员莫哈末奥斯曼和贾玛鲁丁在未现身下否决他们的辞呈,已经把事件晋升为一个法律问题。更何况,坊间流传这份霹雳州议员的预签辞职信是在皇储监督下签署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在弱势执政联盟下霹雳州政权的稳定。
别再搬出什么“封建时代的卖身契”、“荼毒国家民主”、“天理不容”、“离婚协议书”等来混淆大家的逻辑和视角。就当年巫统-国阵政权推翻沙巴州以及吉兰丹州的反跳遭法令的行径,巫统-国阵政权早已经造就了畸形的民主伦理,如今那还有资格喊什么道义?
再试问巫统-国阵政权是一直以来“鸭霸”行为……还是强迫预签辞职信,荼毒着我们的国家民主?我国独立50年以来,是谁曾经多翻的羞辱民主程序,并助长专制极权者的气焰?多年来流传,当年老马为了巫统-国阵政权上下起心(难听是惟命是从,甚至盲目依就),就握有所有议员以及党领袖的“生死File”。
大马自308政治海啸后,步入了民主启航的轨道。现今国阵-民联之间“你攻我守,你守我攻”的政治博弈,却还在被多年来被巫统-国阵政权扭曲的民主程序下对弈。作为人民,当然只盼望国家人民利益走先,政治上的纷扰搁一边。长远来看,我国的民主程序需要在选举制度(我相当推崇的比率选举制)、独立的选举委员会、政党民主、反跳遭法令等方面努力。新的一年,马来西亚明天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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