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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还是太DAP之一:把民主第三票丢进垃圾桶

308之前,还未偿过当执政党滋味的民主行动党,在他们英明领袖林吉祥林冠英父子的带领下,曾发动轰轰烈烈的“还我民主第三票”运动,目标是要求国阵政府恢复地方议会选举,让人民重新拿回国会和州议会以外的地方议会投票权。在308大选时,行动党更明确的把恢复地方选举列为竞选宣言,承诺在当选后必定加以落实。

308过后,行动党终于守得云开,官袍加身一跃成为数个州属的州执政党。那么一路以来强调为民主斗争不退缩不妥协不让步的行动党,有没有诚意真正去落实恢复地方选举、把民主第三票还给人民?

我们没有看到来自行动党的任何努力,当然也就没有任何进展。他们给了一大堆理由,什么法律问题、技术问题、财务问题、中央政府阻碍等等,这些可能是合理的原因,也可能只不过是借口。近日霹雳州的公正党议员如李文材、郑立慷和曾敏凯等人成功在昆仑喇叭新村举行民选村长,霹雳州行动党在此项盛事的立场,已经让我们得到了答案。

行动党在霹雳州执政集团中乃多数政党,霹雳州政府也就由行动党所主导。在11月尾霹雳州政府宣布不在华人新村推行民选村长时(但是马来乡村却可以),行动党的高级行政议员倪可汉这样回答记者的问题:“我们必须遴选一些有智慧和有知识的人,认识和知道一样东西,才可以选择。不认识那个人,直接去选的话,只能猜谜的方式选择,也不是最理想的。由于是选村长,我们不希望太政治化,也别浪费太多时间和精神去拉票,而是先委任一些村民会尊敬的人。”(见 《独立新闻在线》

虽然倪可汉同时也承诺,“这只是暂时性做法而已,做了一会儿之后,我们觉得时间到了、民选是最好方式的时候,就会用民选”,但是一如国阵的那套官腔用语一样,所谓“觉得时间到了”,就是根本不会给你一个具体的时间表。所以郑立慷才会讽刺说:“这完全考验民联政府落实民主作业的诚意。”

李文材、郑立慷和曾敏凯看来不接受倪可汉那一套说辞,而执意推动了他们坚持要的民选村长。结果,倪可汉的态度是什么?倪可汉劝告他们取消有关选举,他还说——不,他事实上是在恫言:“新村民选村长选举已违反了州政府的决策,也引起当地人民及行动党党员的不满,表示将进行抵制,不出来投票。当出现许多村民抵制选举的情况,选出来的村民人选也没有代表性。”(见 《星洲日报》

最后,民选村长还是顺利进行了,村长也选出来了,可是倪可汉又质疑有关选举的合法性,他的理由是,在该村约2000名合格选民中,仅有三分之一出来投票,因此该次选举“根本不具代表性”。(见 《当今大马》

霹雳的马来乡村可以民选村长,为什么华人新村不能?公正党做得到,为什么行动党做不到?行动党为迟迟不推动地方选举给了一大堆理由,可是公正党却二话不说成功举行民选村长,那么行动党的那些所谓理由还成不成立?最不可思议的还是,行动党自己做不到就算了,竟然还要对公正党的创举说三道四、阻头阻势,这是什么心态?是因为自己不要办,也不让人家办?

行动党在槟城“一党独大”,在霹雳呼风唤雨,在雪兰莪也有个高级行政议员和议长职位在手,却对推动地方选举无能为力、毫无进展,说得过去吗?

如果倪可汉是因为政务繁忙,以至忘了自己过去对地方选举的立场,那么我愿意不辞劳苦从行动党的官方网站摘录一篇由他任州主席的霹雳州宣传局于2005年3月3日的文告(见行动党 网站 ),内容大意如下:

“民选地方议员是每个人民的基本权益,政府绝不应以浪费金钱为由来剥夺。每个人民皆有缴纳税务的义务,因此人民当然有权力推选心目中的地方议员来管理本身的社区。”

“国阵政府不敢还政于民是一种违背民生、民权、民主的做法。这种官委制度使县市议会沦为一言堂,因为全由国阵垄断,市议会不但失去民意基础,更因缺乏在野党监督而弊病丛生。”

“伦敦、纽约、台北、曼谷、南非的市长皆是属于民选,为何吉隆玻、怡保的市长就不能由人民选出?官委制度早就被视为落后独裁封建的历史名词,在本世纪推动还政于民已是刻不容缓的事。”

文告写得大义凛然、文采飞扬,国阵不被骂到头低低都几难。最绝的当属最后一句,那我就只问倪可汉一个问题:为何怡保市长不能由人民选出?

倪可汉也不妨抽空浏览浏览砂拉越民主行动党的官方网站,进入 “01.03.2005——民主行动党全国推展‘恢复地方政府选举推展礼’精彩照片” 的介面,看看当时他本人和林冠英、方贵伦、刘镇东等民主斗士,是如何有型有款、有模有样的在推展礼上摆甫士拍照的伟大情景。

回味往事,行动党不知是要懊悔还是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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