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两性的课题应该是一种关系,如果你和异性的关系很要好,可能他也会主动在语言上自嘲自虐一下。难道那些人权份子完全没有如此的行为吗?
但是如果她们对你已经反感了,你可能只是语言或者是眼神让对方感觉不适也可能是性骚扰(其实性骚扰是否是指异性之间的不尊重的行为举止?性在我们的意识里概念一直都相当模糊,甚至是歪曲了许多。)
因此我认为处理这类问题首先是关系,第二是尊重。我举例一位女性对态度非常友好的陌生人与对一位比较熟悉的同事那一位比较有好感?
既然是解决关系的问题,就不宜用对立的姿态解决问题。当然那已经是明文规定的性骚扰绝对不能姑息养奸。
接着我要谈的是许多人认为,对抗升级才能让社会关注问题的严重性,但是我在陆老的事件看来,不应该如此。我们暂且不谈受害人的感受与应该体现法治精神的让控辩双方都有平等的法律权利。
我们试想,就算陆老是犯错了,而且就如传闻那样累犯,如果经过司法判决,服刑了。难道那些舆论,那些鼓动舆论的人士会放过他吗?难道他们不会搬出更多理由来说明:造神,华社对不起他们,如果我们不同意他们的看法,他们宁愿不是华人等这类自以为很合理的话吗?
所以我们说评论界失去了平衡,他们用评论贪腐政治那套必须打死对方的论述来展示他们的大公无私,他们的独到见解与人权捍卫者的高姿态来看待自己的评论价值。
但是如果我说他们已经被列入自我神化与被列入造神的偶像而不自觉,他们会承认吗?当他们提出不同意他们看法的人都是造神的,如果我们维护陆老就是共犯,我们华社对不起受害人等言论是否已经很造神了呢?
我不是要提出绝对与相对的对比,我要大家思考的是当我们用非常简陋与情绪化的要与民族甚至是维护华教尊严的情感切割的时候,对华社是好事吗?或者说对公民社会是好事吗?
我反而看到危机四伏,特别是那些踩着华教前辈被羞辱的脚印而得快感的言论与那些对华教运动认识不深却态度轻浮者,对华教运动不以为然的那群价值错乱的华社(我估计应该也不少)。他们会有沉痛的心情将华教斗士送上绞刑台吗?如果没有他们带着的是多少的仇恨?这些仇恨能够继续发扬民族教育吗?可能读者不以为然,但是如果大家稍微持平的态度观察网络上的留言,就不会惊讶我的痛心与担忧了,他们甚至煽动、鼓动不读华文也没关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难道我们看不到仇恨与误解早已造成许多华人子弟对自身文化的不平衡心理了吗?
我知道那些不以为然的一定会挑衅说,难道女性的尊严应该为华教而被羞辱吗?可能我们难于想象,竟然有人没有觉察自己的所谓的去神化已经有意或无心的动摇着脆弱的华社基础结构。为什么说脆弱呢,因为当评论人可以随意的指,不同意他们观点的人就是造神的信徒,我们已经被逼到在必须选择立场的处境。难道这不是自诩反造神/去神化的评论人可以避免造成分裂的局面吗?
今天有许多所谓评论人为了显示自己的正义感断然切割许多人类纯洁的情感(比如我们对陆老的尊重不等于同意他被指骚扰女性的行为),这种的思想其实已经造成许多的情绪化与不成熟的言论在华社里发酵。我想如果可以轻易的和历史与民族情感甚至是你尊重的人就一个法字而做出断然切割,这样的人会不会在更大的事情上造出更大的神?
比如他们认定地方议会选举是最理想的,当他们发现如何努力也无法达到这目标的时候。他们会否将自己的失望作为情绪批判,把他们的不满化为呼吁选民投废票或甚至转为支持在许多州论为反对党议员的国阵候选人?这里我担心的不是我们华社没有道德标准去分辨是非对错,而是评论人将少数人的错误发泄在不知情与无权势的华社老百姓肩上,这对无罪受牵连的人公平吗?
其实在一个公开、公平的交流平台,每一个人都可以很自由的代表自己的立场与观点,当然也必须为自己的立场与观点负责任。但是那些不同意观点甚至毫无机会反驳的人(无辜被说成造神的人),他们有责任全盘接受那些毫无根据的指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