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天方夜谭”,我们的原子能局竟然说:“法律没规定原能局须咨询民意”,这就是所谓的“国阵民主”吗?
我们的邻国新加坡在上一届大选,因为可能是部长薪水太高导致输掉一个集选区后,就即刻“尊重民意”的把这个课题放上电视讨论,而我们的政府部门却敢敢说出这种“思想开倒车”的言论,也就是说他们犯了企图要为所欲为之嫌。
这是什么话,你们的政权是民受了,当人民把政权交了给你后,你却不当人民是一回事了吗?这种行为是不是叫做“忘恩负义”?又或者叫做“背信弃义”?我无言了,在民主的君主立宪国家居然还会有这种神话般的“谬论”,真的是苦了那些住在莱纳斯稀土厂附近的居民啊!
注:作者部落格 http://jerrieleupen.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