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皆知,内安法令是恶法——滥权,霸道,践踏人权,人人恨之入骨。内安法令是大马甚至全世界独一无二的 “能”特产。内安法令的“能”让霸权抬头,让暴政肆虐,Ikut Suka Aku 地嚣张跋扈,对政敌任意打击,陷害,摧残。
今天,内政部长宣布,这两道代替 ISA 的新法令保留了内安法令的精髓——杀伤力最强,引人诟病,残酷不人道,践踏人权的无审讯扣留条文!(前天纳吉才说要维护人权的?人权呢? 难道是大马天气太热,过了两天人权就蒸发了!?Alamak!)
根据《辞海》,一国的主权,属于全体人民叫民主。所以,民主国家该是依照多数人的意见来处理事情。民主国家不容许这么恶霸,无法无天的行为。既然内安法令不符合民主精神,废除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一个国家如果实施如此恶法,她不配称为民主国家。民主国家是公平的,执政和在野党应该有同样的机会运用公共资源,因为那是由纳税人买单的,不应该只是执政党独霸的专利,专用而已。民主国家的首相和在野党领袖每天有同样的机会上电视台电台,对不同的课题发表自己的政见,看法和解决之道。首相和 “影子首相”(shadow Prime Minister) 有同等的机会在电台,电视台,各大媒体亮相,推销自己的政策,让选民来判断谁的政策利民,益民,谁是龙,谁是虫。民主国家的主权应该是在人民的手上才对。
可遗憾的是,在马来西亚,你看过在野党的领袖,所谓的 “影子首相” 在电视台亮相过吗?连新年的特别献辞也不曾见过!这是极度的不寻常,这是对在野党极度的不公平,只有独裁,野蛮霸道的国家的政治是这样的。以前,我还小的时候,要见在野党领袖,当年的林吉祥叔叔,我得等待五年,在大选前几天,爸爸才会用脚踏车载我到咖啡店听大选候选人的精彩演讲。那时候我很小,还常常被可恶的 “阿水”叔叔藐视讥笑,说:哈! 女娃娃也来听政治演说?(他大男人的口吻跟那些污桶,民政马华无赖的满脑性别歧视如出一辙!)这种欺压在野党的情况经过了几十年竟然一点改进都没有,何其悲哀啊!
在民主国家,执政党和在野党有同样的机会运用国家机制、设备、媒体等等。他们也都聘请各自的政治顾问,这同样由纳税人买单。这叫民主,这叫公平。大马要向民主国家迈进,要参与民主国家的行列,民主国家的基本条件是大马必须跟从的。执政党和在野党该一样被提供公平的平台,尤其是开放让在野党上电视台,电台的机会,这是最基本的公平,是大马真诚迈向民主国家所该踏出的第一步。
我不敢期望纳吉首相所说的 “最民主国家”,也不敢要求纳吉首相太多,因为期望越高,失望就越大。如果有决心改革,认真想迈向民主国,那么不公平的欺压,钳制,压迫,逼害是不被允许的! 不然,大马要迈向民主,开明,先进国的目标将成为遥不可及的梦想,那也只不过是画饼充饥,望梅止渴,自欺欺人,高昂但空洞的口号,镀金的蛋壳而已!(更别谈什么 “最民主国家”,那根本就是海市蜃楼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