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看到曾丽莲因为推特一句留言被姚东尼认为敏感就报警而被调查的新闻,我看了一些评语,有人认为小题大做,有人认为曾丽莲的不懂宗教敏感,也有人认为人民失去了言论自由。
身为基督徒,我认为曾丽莲这句话,即她个人认为全体基督教徒,应为迫害和上帝而游行。
我认为这句话可以这样翻译:“我认为全部基督徒应该为了他们给予我们及上帝受到所有的迫害而游行。”
我们应该思考,到底他们如何迫害我们?(这句话的含义)而我们感受的迫害是否只是我们基督徒面对的迫害还是包括了许多公共议题的扭曲,社会与国家失去公义,国家发生的严重的滥权与侵权行为等等?
为什么姚先生却感觉这句留言已经煽动基督徒反政府呢?
我认为首先姚先生是不是基督徒呢?如果他不是他怎么了解基督的受苦是因为上帝所创造的世界开始扭曲、堕落、罪恶等有如此体会呢?
而且人民游行的权利是不是宪法赋权的呢?虽然姚先生认为谁谁反政府,但是我们几万人(还没有包括哪些被警方与国家机器恐吓及卡住不能上街的人民)我们是爱国者,我们看到国家与人民的痛苦源自一个没有选举公平的制度,因此毅然上街呼吁国家人民关注。比较在国家正义与公民爱国的前提下,姚先生的个人观点其实一点都不重要。他需要的是好好学习什么是政府,什么是国家什么是人民,与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这个关系中姚先生这类特别敏感的人应该自己学习独立思考寻找一个:在国家、政府、与公民之间找到一个定位。
明白圣经真理的基督徒也不会强迫其他人接受耶稣,当然基督徒也没有兴趣在地上建立基督国。相同的基督徒的使命是因为接受上帝的救恩,从此感恩报答回应上帝的爱——我们的生命以耶稣为榜样,在个人与公共关系上都以上帝的慈爱、公义、信实、怜悯为原则。至于那些不敏感上帝的慈爱、怜悯也必须同时与上帝的公义、信实及圣洁的基督徒,应该好好的学习。我们应该敏感的是为什么人民会受苦?基督徒不相信前世今生的说法,所以不会相信宿命论——认为我们不要改变不义的事情,我们不要参与政治改革。
总的来说,今天国家许多的问题,其实是在个人对政治认识、公民意识与对公共关系的敏感上是否公民(civil)?而不是小题大做、大惊小怪、无病呻吟的缺乏学术与公民通识教育的党国不分,而好奇害死猫(What, courage man! what though care killed a cat, thou hast mettle enough in thee to kill care.)
我们的社会许多人不但自己不进步,而且不断去拆散公民进步、离间人民团结、切割事实为扭曲等等无聊及无能所为……公民们只有透过更多的人民教育、公民榜样如“bersih 自由女神“黄秀兰女士(709后黄女士马不停蹄地出席每晚为紧急法令被扣留的社会主义党6君子声援活动)等等的鲜明爱国爱民情操来比较是非了,俾唤醒人民的是非观念与公民意识了!
注:作者部落格 http://2thepplwaywp.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