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黑与漂白文化,这两种文化在政治上也常见到,有人喜欢抹黑别人,栽赃嫁祸,无中生有,以致使政敌下台!更有人喜欢为自己漂白,把以往做的错事放过来说,推卸责任,就是想要个名流千史!
有人用书漂白自己,用荒谬的解释来掩饰自己当年做过的恶事,企图改变人们对他的看法,甚至想要篡改自己的“臭史”,在众目睽睽之下说自己“曾经反对”,这不足为奇的人到晚年都想为自己留个好名!
有人用法律来抹黑他人,有意图性的抹黑,还是“有证有据”的?就算上到法庭,证人一个一个的排队供证,兵来如山倒,矛头都指向受害人,所有巧合都同时发生了,你说巧合不巧合?
注:作者部落格 http://jerrieleupen.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