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岭嘉村长陈平和在2011年2月8日发表有关本人以配水博取宣传一事,本人深表遗憾并发出以下文告作为陈村长未说明的部分作出补充。
首先,陈村长指出的时间有误差,行动党赈灾队在中午于巴莪训蒙华小灾黎收容中心发放物资后,于大约接近下午三时才抵达岭嘉灾区高地,而非陈村长所指的下午一时。
第二,在赈灾队协同岭嘉村民将食水物资运抵岭嘉华小灾黎收容中心后,众人发现挂有国阵标志的贺年布条并揶揄:如何能在公众设施内张挂带有政党标志的布条?此时,陈村长由作为赈灾物资储藏室的课室冲出来并大声斥骂:『这布条是我挂的,你们想怎样?』,同时还说:『我们不需要你们的物资,你们可以全部拿走!』
由于赈灾队此行为解民困,同时时逢新年佳节,不宜争吵,因此本人领众打了圆场即步行离开收容中心,顺便巡视和访问灾区村民的需要。
第三,本人在岭嘉灾区临时码头聆听了那些不被列入为灾黎的村民的申诉后,发现村内大量民众缺乏饮用食水,因此决定把这批『不受欢迎的物资』优先发放给这些村民。大约在下午四时,村民义务将轿车驶入收容中心,并将赈灾队运来的饮用水取走。在陈村长展示的手机照片中的汽车即是来自村民的私家车,而搬运食水的人士也是陈村长所认识的村民,何来陈村长所谓的『余德华一行人向我索回原先交给救灾中心的11箱矿泉水』?
第四,在理解村民的需要后,翌日,本人再度组织赈灾队,并准备了100桶逆渗透水,每桶19公升,其重量相等大约19公斤,总重量为接近2000公斤的食水,动用了三辆重型车辆及10位党员和义工全数搬运入岭嘉灾区。倘若如陈村长所言:『其实年初二自来水才中断,村民尚能有余水在用』以及本人是为了博取宣传,为何行动党赈灾队需要劳师动众,迅速的将2000公斤的物资运入灾区?难道对本人申诉缺水的众多民众在撒谎?况且,如果本人要博取宣传,大可在每箱物资上贴上我党标签,然而,行动党赈灾队并没有这样做,也不需这样做。
在2月9日,行动党赈灾队在进入岭嘉灾区逐户分发食水桶的当儿,大约在上午十一时,村民告知本人,村长决定发放食水给不被列入灾黎的受困村民,而非陈村长所说的『接获各界人士所送来的矿泉水与饼干等都一一分发给灾黎,包括没水喝的村民。』。
以上是针对陈村长在其记者招待会中没有提及的部分,本人在此作出补充。同时,相关事件的照片辑和说明也已经在日前上载至本人的面子书,在场也有数十名民众和赈灾队目击整个事件。
陈村长必须理解,岭嘉不在本人选区范围内,然而身为人民代议士,服务人民不分区域,视为己任。然而,陈村长为一村之领袖,所言如有颠倒事实,往后还需面对村民。
民心不可逆,民意不可欺,民怨不可积!陈村长不可不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