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当今大马》
报导
指出:大专青年协会总会(下简称大专青)擅自会见马大校方,并且宣称已跟当局取得共识,指会对6名学生施予警告信或者罚款的处分。
我同样认为,大专青的做法可议:
1. 如同马大学生理事会之控诉,为何大专青越俎代庖,可以在和学生没有任何联系和共识的情况下擅自会见马大副校长?
只因为大专青为所有大专青年的代表,大专青的立场,就是所有大专青年的立场?
2. 大专青或许满腔热血,一心一意全力帮助受影响学生,但是为何是以学生经已犯错的前提会见马大副校长?
还是他们认为,在校方强权控诉之下,学生比难以洗脱罪名,只好委屈求全,警告和罚款总比吊销学籍来得更好?
3. 身为大专生,在下却孤陋寡闻,其实不知大专青为何方神圣。为何通过其主席出面和校方洽谈后,竟能令校方立时答应对6名学生给予轻罚?
难道大专青的力量竟然还比网上数千人联署,马大学生理事会和所有在网络上和行动上一直给予支持的我们还要大?
4. 听证会已经确定在下个星期二于马大工程系举行。在听证会仍未举行之前,马大副校长为何能够与一个校外组织达致共识,甚至可以口头答应只会给予轻罚?
这是不是表示马大副校长的权力完全凌驾于大学执法单位,甚至可以在听证会之前就下定判断和惩罚?那听证会的进行是否只是流于形式,其实是形同虚设的?
以上种种疑点,还期待相关单位的给予清楚解答。
注:作者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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