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联在过去1年执政霹雳州,“史无前例”地宣布了一连串的惠民政策,以地养校、永久地契啦等等,看到人民的口水都直流不停,仿佛是天大的好消息。但是,365天后的今天,究竟所谓的永久地契、以地养校的土地等,在那里呢?似乎已真正地造惠人民了吗?还是只是空骗人民的谎言!
日前,霹雳州务大臣特别顾问拿督郑可扬,颁发临时地契於十八丁的渔民时提到,民联说他们可以发出99年的临时地契或永久地契给村民,请拿出实际的证据!民联说要给独中1千公顷的校地,校地在哪里?民联是在8月宣布,但为什么却仍然找不到地段给独中!
理由很简单,因为这一切只是美丽的谎言!根据联邦政府的国家土地法典,根本是无法批准永久地契,这肯定违反了宪法条例,而民联政府根本是没有办法做到!
根据《联邦宪法》第91条款,所成立的国家土地理事会始有权定夺发出永久地契,因此霹雳州政府不能单方面作决定,并强调其建议根本无法落实,直至国家土地理事会有所决定为止。《联邦宪法》第74条款中第九列表阐明,土地是属于州政府权限,联邦政府无权干预,也无需获得国家土地理事会通过;不过一切政策必须根据《土地法典》执行。
首先要注意的是,《联邦宪法》乃最高法律,州宪法不能违反《联邦宪法》原则,否则当无效论。但是《1965土地法典》是为了整合国家的所有土地问题。至于地契,《土地法典》阐明,广义而言,永久地契只能发给联邦政府和公共用途,或是有限的特别情况而已。
因此,民联州政府之前只是一再愚昧玩弄州民的情绪和钓取民心,而未能真正付诸行动和落实永久地契,根本只是在欺骗州民,丝毫没有尊重人民!
郑可扬说,共接到逾130份申请,而目前已发出28份,余者有待县署处理中,村民须耐心等待。他提到,十八丁临时地契的问题复杂化,因为有些地段是属于保留地,以防范水患或避免涉及沟渠地段,同时发出地契时会面对很多技术性的问题。但如果是属于政府的土地就没有问题,但若是政府保留地,就要加以研究以免触犯土地条文。
“不过,由于十八丁临时地契问题,州务大臣拿督赞比里答允要批准,因此技术部门也就将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搁置一旁,因为临时地契是人民所需要,人民的心声要听取,因此决定发出临时地契给村民。州政府同意发出临时地契10年期限,唯村民每年要更新。”
国阵政府在痛定思痛的这个关键时刻,在经历了308大选的惨败后,痛彻心扉地改过从前的弊病,认真聆听人民的心声。尽管发出永久地契,从法律的观点来看,是非常困难和面对诸多技术问题的;但是,国阵以绝对的诚意和信心来应对,证明了国阵有“改过自新”的决心,并非为了要讨好人民的欢心所随意作出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