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警察老大慕沙哈山又替人民进行“思想教育”了。这回的主题很流行,叫“示威”,反面教材是最近很火的“JERIT人民脚车队”。
示威何来野蛮与疯狂?
首先,慕沙老大显示其深厚文学功底,大玩创意文字游戏,轰JERIT脚车队的行为并非“示威”(Demonstration),而是“疯狂示威”(Democrazy)。我不禁为老大的创意拍案叫绝。
老大接着说,“在一个民主和文明的国家,当我们遇到问题,就会坐下来商讨,而不是所有事情都诉诸示威。”言下之意,即指“示威”=“野蛮”?
带着满腔疑问,我翻了翻第5版《现代汉语词典》,“示威”——有所抗议或要求而进行的显示自身威力的集体行动。“示威”没有一丝“野蛮”的味道啊!文明国家如美国与英国数百人通过裸跑、拉布条、喊口号、游行来争取福利的新闻屡见不鲜,这不也是“示威”吗?正如投诉之方法形形色色,文笔好的可以写信投诉;口才好的可以拨电投诉,身体好的可以绝食投诉,有行动力的当然也可以示威投诉。端看个人口味、表达方式的不同,无关乎文明不文明。
骑脚踏车为何要申请准证?
古人说:“理直气壮”,慕沙老大告诉我们,理不直,气也一样可以很壮!老大指责脚车队不申请准证并坚持进行,就是违反法律。他还说,“他们不是在建设,而是在危害国家!”还记得小学周会时举起右手宣读国家原则,第三句是“维护宪法”,当时真是不甚了了。直到上了中学的历史课,才知道“宪法”即是我国的最高法律。而宪法赋予人民集会的权利,人类又拥有集会的自由,脚车队何来申请准证之需?
就算脚车队照足规矩(依据警方的标准)申请准证,你们认为警方会批准吗?从以往的BERSIH集会、HINDRAF集会与反内安法令集会来看,批准的可能性接近零。
脚车队比劫匪毒贩更危险?
让我们看看警方在脚车队16天长征的打压举动。他们先是援引《出版与印刷法令》,接着利用《警察法令》,最后祭出《儿童法令》,罪名变来变去让人搞不清脚车队究竟犯了什么错。警方时而说骑脚踏车没问题,只要不派发传单就好;时而又说不能骑脚踏车,步行还可以,其阻止脚车队前进的动机还真惹人揣测。
针对警长老大炮轰脚车队危害国家,我还真有点摸不着头脑。要将50人脚车队与“危害国家”联想在一起还真是不容易。若你说一群手持枪械的劫匪或是一批贩卖毒品的奸商,还勉强可与“危害国家”挂钩,可脚车队……恕我想象力不足。
脚车长征让孩子真正长大
最后,警长老大指责JERIT利用孩童来达成本身的目的,企图制造一群只懂得反抗的下一代。首先,我们得看清楚,JERIT脚车队的“目的”是什么?6项人民诉求清清楚楚、坦坦荡荡印在红色T恤上面,一板一眼,16天长征间不曾改变,不似警方的捉人理由般变幻多端。儿童在父母许可下,为这6项人民诉求骑上脚踏车,可以说他们被“利用”吗?我只能说,这6项诉求赋予孩子的脚踏车之行更深刻的意义。
16天脚踏车长征让孩子真正接触社会各个层面,亲身体验人民之苦,在未来的日子里更加关心社会。与其说脚车队培育了一群只懂得反抗的下一代,我更愿意说是培育了一群有勇气向不公平政策说“不”的年轻一代。
放眼当今社会,孩子在传统教育体制下长大,长期屈居在教师与学校的强权之下。每一次的反抗,无论是有理还是无理,往往都因所谓“教师的尊严”与“学校的权威”而遭受重挫。渐渐的,孩子变成应声虫,对任何不公逆来顺受,左一句“YES!”,右一句“YES!”,早已失去说“NO!”的勇气。
扯得远了,快快言归正传。若以一句成语来形容慕沙老大这番话,我的答案会是“一派胡言”;若以一句成语来形容老大,我的答案会是“居心叵测”。如今《马来亚前锋报》乐此不疲与老大一唱一和,誓要发挥“三人成虎”的效应,莫不是在为即将来临的瓜登补选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