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首先联邦政府此举是要“边缘化,甚至是惩罚槟州人民”;许子根则回敬促槟州政府先搞清楚自己对这两个项目的立场,再与联邦政府沟通及合作。后来林冠英称从未发表反对槟岛外环公路谈话,还叫许子根出示他曾说过不要单轨火车及槟岛外环公路的声明,否则不要扭曲事实。
竞选宣言:外环公路计划不利人民
政治人物都懂得择性遗忘,同时也相信选民是健忘的,希望选民是健忘的。行动党在308大选前的六年中,强烈反对这两项大型计划的纪录,不会因为这两大型计划的展延或取消而自动消失,以下随手列举10项行动党通过各种议案,动议、竞选宣言等等方式,坚决反对槟岛外环公路的纪录,来唤醒选民及林冠英的记忆。让选民自己来看看“人民的利益”这粒球,如何在行动党的脚下被踢来踢去。
1) 2005年槟州行动党举行州代表大会,通过 议案 :“反对兴建槟岛及北海外环公路收取过路费及反对槟岛外环公路计划没有公开招标和私营化给一家没有兴建道路经验的公司,同时也认为有关计划并无法真正解决槟岛的交通拥挤问题。”
2) 槟州行动党23个国州候选人于2008年3月6日,在旧关仔角发表当选的 誓言 :“槟州政府拒绝联邦政府通过任何对槟州人民不利的决定,包括调高大道与槟城大桥收费、兴建新的收费大道(槟岛外环公路)、推动人民不利的发展计划,及接管槟州水供的部分权限等。”
曹观友:外环公路是不能解决交通问题
3) 曹观友于2007年1月28日接受《星洲日报》 访问 时指出:“我们并不是纯粹为了反对而反对,我们反对的理由是:政府应该提升州内的公共交通系统,而不是建外环公路,因为我们知道外环公路是不能解决交通问题的。”
4) 槟州行动党公布该党对槟州政府2007全年施政表现评估成绩单。 评估 指出“槟州政府没有反对联邦政府坚决推动无助于纾解交通阻塞,而且建筑成本不断高涨的槟岛外环公路收费大道工程。”
5) 2007年10月行动党槟州秘书 罗兴强 指李学德扮演双面人,在2002年,李学德在州议会外强烈反对政府推行槟岛外环公路计划 ,但在州议会内却支持这项计划。
6) 罗兴强曾于2002年11月21日召开的州议会上动议展延槟岛外环公路计划,表决时,马华林武灿和陈清凉弃权不投票,6名马华州议员缺席不在场,最终被国阵以19对3票否决。
7) 2007年8月29日 槟州行动党吁请州政府废除外环公路计划,不然就是再次检讨外环公路的路线,以保住新关仔角。
8) 2007年9月15日,黄伟益指行动党挑出反对兴建槟岛外环公路的三个理由:第一,对环境生态构成严重的影响;第二,它是一条收费大道;第三,它未能实际地解决槟岛的交通阻塞问题。
州政府尽快回答会否征收过路费
“槟州行动党当时也希望州政府尽快回答会否向全民征收外环公路过路费?他强调,如果槟州政府无法针对上述3个重点给予最全面及合理的交待,那么槟州政府就应该直接向联邦政府反映取消兴建槟岛外环公路的计划。"与其让槟州再增加另一个增加人民负担又没有实际效益的白象工程,我们倒不如直接取消上述计划。”(今天,黄伟益可曾呼吁槟州政府取消槟岛外环公路计划,以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州政府尽快回答会否向全民征收外环公路过路费了吗?)
9) 2002年1月25日,行动党槟州宣传秘书 魏祥敬 指出:“国阵政府毫无顾忌地让朋党财团私营化槟岛外环公路计划及鸠收过路费,是行动党在1999年大选在槟州惨败的后遗症。”
他也指出:“每当国阵政府要在槟州推行不利人民或不受人民欢迎的计划时,都会选择行动党较弱,州议员人数最少的时候下手。”
10) 2005年5月28日, 林吉祥 质问槟州政府:“这项外环公路的寿命不超过5年,州政府是否为了制造一个或两个大富翁,而让槟州人民负担过路费长达30年。”
行动党理应庆祝胜利才对
认同以上行动党立场及论点的选民,相信已经在308大选中全力支持行动党了。按此逻辑,此二大型计划不论展延或取消,行动党理应庆祝选民的胜利才对,因为选民已经通过选票,明确地向中央政府表示反对这两项计划。
如果要说以上行动党反对二计划的立场并非选民遗弃国阵的主要因素,那么,行动党不小心做了政府后,大彻大悟这才是照顾人民利益的好计划,顿时了解国阵政府推行此二计划的用心良苦,行动党要为了“人民的利益”而见风驶舵,即使没勇气为该党过去肤浅的错误判断鞠躬道歉,也该坦诚为过去误导选民、忽视选民利益的行为,以及出尔反尔,朝令夕改的做法解释一下吧?
行动党无关林冠英?
行动党最高荣耀的秘书长林冠英可以理直气壮地宣称他从未发表反对槟岛外环公路谈话的证据,但是槟州行动党槟州竞选宣言、各级领袖的言论、党员代表大会的议案反对槟岛外环公路的证据,林冠英是否要声明它通通与林冠英无关,或与槟州政府无关?
不久前,林冠英委任民政党员李家全任槟州政府机构二高职的论争,双方各翻旧账,许子根指责行动党说一套,做一套,因行动党在2003年11月曾指示当时和在回教党执政的登嘉楼及吉兰丹州政府,受州政府委任县市议员及乡委员会的党员,辞去他们的官职。
针对许子根的指责, 林冠英 回应说:“我是在2004年9月出任秘书长,我要负责的是从出任秘书长后的责任。”
以上两件事告诉我们,林冠英不必为行动党各级领袖的行为与言论负责,不必为行动党州代表大会的议案负责,不为他荣耀的秘书长任期以外的行动党负责,甚至不为308大选的槟州竞选宣言负责。自大到可以超越党竞选宣言,超越党代议案,超越党机制,超越党纪律;没有“集体责任”楷模,只有“个人表现”欲望的领袖,具此神威,敦马哈迪恐怕也得甘拜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