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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新出版的国文版对话录《巾帼英雄苏丽雅妮阿都拉》(Serikandi Suriani Abdullah) 中,抗日抗英女战士和资深的马来亚共产党中央委员应敏钦说,每个民族都必须将其他民族视为平等的友族並自我克服“狭窄的民族感情或种族主义” 。

学习彼此语文风俗

也是马来亚共产党主席阿都拉西迪妻子的应敏钦也说,马来西亚民族的形成不能强迫。不过,每一个公民也都必须学好马来文和了解本土的历史,同时,各族互相学习彼此的语文,风俗和历史也必须受到鼓励。

她指出,虽然在原则上,马来西亚社会的文化应以马来文化为主要元素。不过,其他的各族文化作为重要成分不应被排除。

应敏钦说,战后一些地方发生的华巫民族冲突事件其实是由日本法西斯和英国人煽动造成。

今年81岁的应敏钦於1924年出生在霹雳州实兆远的一个拥有一小片胶园的小康之家,父亲为一名华团座办,母亲是家庭主妇。排行第四的她有3个哥哥和1个弟弟。

思潮深受中国抗战冲击

据应敏钦透露,她5岁那年就开始在实兆远的南华小学就读,然后转入南华中学,由於学业优秀而跳级两次。1937年,她在南华师范班进修,后来转读怡保一间英校直到七号位。在英校就读期间,应敏钦利用下午时间给华人学生上华语课。

应敏钦和她同时代的华人青少年一样,思潮深受中国抗战冲击,积极参与由马来亚共产党发动的 抗敌后援 活动,並於1939年离开实兆远的家庭到怡保继续投入抗敌后援工作,然后於1940年在怡保正式加入地下的马来亚共产党。她说,当时对她影响最深刻的一本书是美国记者 埃德加斯诺 的Red Star Over China中文译本《 西行漫记 》。

她最初受派到太平进行工作,然后被调往金保组织女工。1941年初,应敏钦在金保成功发动香烟厂女工罢工,不过,她后来因时常被警探跟踪而转到布先和端洛一带继续进行组织女工活动。

1941年12月,由於 “名声过红” , 应敏钦受派去新加坡,但是,当她在怡保火车站准备南下时,蝗军开始 轰炸怡保 。应敏钦於是改变行程,立刻转到朱毛 (现称珠宝) 附近的农村,与南华中学同学王文华 (陈平) 会合。约两个月后,她潜回已於12月26日被蝗军占领的怡保市出任地下的马来亚共产党市委,后来升任市委书记。

据应敏钦透露,由於叛徒告密,她逃回朱毛附近的农村上队,出任马来亚 人民抗日军 第五独立队模范中队的党代表。后来,应敏钦又被调派到朱毛市区、和丰、督阿冷和华都牙也等地进行地下的 武装抗日活动

1945年1月28日,她的一小组民运工作人员在督阿冷被蝗军突击,警卫员与蝗军驳火一阵后,带病的应敏钦也用左轮手枪开了两枪,不过手枪失灵, 而她更意外跌倒而最后被敌军制服,带到怡保囚禁並遭严刑迫供,不过,她始终拒绝屈服。8月15日日帝宣布战败投降后,应敏钦即获释放。

代表马共向群众演讲

应敏钦於与笔者会面时回忆说,她获释后从怡保乘巴士车回去督阿冷沿途上,看见到处都是 抗日军民 ,而布先的街道上也升满抗日军军旗和共产党党旗。应敏钦也记得,怡保市的抗日胜利大游行出席人数多达十万人,包括当时的霹雳州苏丹陛下和千余名抗日军,而她受邀则代表马来亚共产党向十万各族群众演讲。

应敏钦也说,英军甚至邀请她登上军用直升机,盘旋在怡保市上空,向游行群众撒花欢庆怡保市的光复。后来,她受委在霹雳州英国军政府代表马来亚共产党。50年代中,在北京举行的一项国际大会上,应敏钦被颁赠“抗日巾帼英雄”奖章。不过,当时的她无缘出席大会,只在报章上获悉该事。

在日帝宣布战败投降后至1948年6月20日,应敏钦结识很多异族同志和朋友,特别是后来成为马来亚共产党主席和她的丈夫的阿都拉西迪,拉昔曼丁以及RG巴兰。阿都拉西迪和应敏钦於1955年2月成婚,翌年生下一个女儿。

她也从著名的印尼共产党人索丹再纳因 (Sutan Jenain) 学得更好的马来文。据她说,索丹再纳因除了教导她马来文之外,还把她当着自己女儿般爱护。

她也说,当时来马访问和考察的各国共产党人不少,特别是英国、澳洲、印度和苏联,而来自苏联的女共产党人则由她接待和负责通译。

1947年,应敏钦出访印尼,会见了苏卡诺总统和沙里弗丁国防部长。沙里弗丁也是印尼共产党人。在访印期间,她也受邀在茉莉芬 (Madiun) 大学演讲和为日惹 (Jogjakarta) 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电台撰写评论並亲自播音,同时成为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独立庆典的国宾。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是通过苏卡诺领导的抗荷武装斗争而成立。

紧急状态转入底下

1948年6月20日,英国殖民地政权宣布其所谓的 “紧急状态” 或 ‘ Emergency ’,在马来亚半岛各地和新加坡展开大规模镇压,包括宣禁前盟友马来亚共产党、其他的各族进步党团、工会和报刊 。应敏钦再次转入地下斗争,最初出任马来亚共产党柔佛州委员,后来被调动到彭亨州,在马来亚民族解放军第六支队司令部负责政治工作兼任彭亨州委机关报主编。

1955年,应敏钦再被调动到马来亚民族解放军第十支队,两年后,她受委为第十支队司令部成员。马来亚民族解放军第十支队是马来族的马来亚共产党人和 武装反殖群众 於1949年5月21日在彭亨州淡马鲁镇附近的加流区成立。

应敏钦后来也受委为第十支队党委会副书记和北马第一分局委员。1975年,她被选为马来亚共产党中央委员。

1989年12月2日,马来亚共产党与马来西亚和泰国签署了《合艾和约》,应敏钦作为马来亚共产党代表团的贵宾,也参加了《合艾和约》的签署仪式。较早时马来亚共产党在1989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三次扩大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通过 “关于停止武装斗争的决议”,以根据1988年6月18日发表的纲领,“今后在宪法范围内进行长期的和平民主斗争” 。

据悉,现在在泰南苏基林公主村与丈夫阿都拉西迪安享晚年的应敏钦,正在完成其多姿多采和传奇性的革命人生的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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