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尚未有证据证明,巫统直接涉及任何一起宗教场所攻击案。但是,我们不能如一位马华评论员那般,仅仅因此就判定巫统与这些案件无关,或者无须负起责任。
巫统对此次事件的失控,有长远与短期的责任。从长远而言,巫统在我国塑造单一种族/宗教霸权。任何事件,只要被炒作成对这个霸权的挑战,都尝试以暴力威胁摆平,不管是官方直接下场,还是鼓动支持者滋事。
这个做法,在国家历史当中,多次奏效。“阿拉”字眼课题一出现,巫统以及其支持者,惯性的出现非常情绪化的动作;最后会演变成纵火的事件,当然不在预料之外;甚至可以说,比起以往流血的情况,目前要算好多了。
巫统自作主张发出阿拉禁令
从短期的责任而言,巫统也是整个事件的导火线。据报道,天主教《先锋报》多年来都一直是都在马来文版,运用“阿拉”的字眼。内政部向来也默许这种做法。
一直到这几年,内政部才突然决定限制“阿拉”字眼的运用。这种转变,到底有什么合理的理由?巫统肯定无法良好的交代。无可否认,整个事件的发生,就在于这个不明就里,甚至可以说是自我中心,不尊重他人的决定。
以巫统长期和短期这两个责任角度为背景,就算最终被逮捕的纵火者,并非巫统支持者,巫统也不见得无须负起责任。当然,如果纵火者来自巫统,就更加有趣。
事件发生后,巫统如何回应?也非常值得观察。巫统在纵火事件发生之初,极力撇清关系,这当然可以理解。但对于根本问题:非回教徒能否运用“阿拉”字眼?巫统立场依然不变,纵使在许多讨论当中,许多宗教学者已经提出,可兰经根本没有禁止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
巫统坚守上述的立场,实际上反映了长期把宗教议题和政治霸权结合的做法。反对天主教使用“阿拉”字眼的“理由”,其中一个是害怕天主教“乘机”向回教徒宣教,导致回教徒叛教。
无限放大回教在宪法地位
这种没有根据的不安,显示有人成功灌输我国回教社群“被围剿的心态”(凯里用语),或者是“被迫害症候群”。有如此心理状况,得益的当然是那些被视为“誓死捍卫我教”的人物。
宗教议题和政治霸权结合的另一表现,还在于对回教宪法地位无限放大的做法。《联邦宪法》列明,回教为“联邦宗教”。因为此条款过于简单,留下了比较广的诠释空间。回教社群,包括回教党,都曾利用此宪法条款,作为推动国家体制回教化的依据。
在“阿拉”字眼争议当中,有人提出允许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等于挑战宪法当中,回教的特殊地位。这再次是牵强附会的逻辑。天主教徒运用“阿拉”字眼,如何威胁回教的官方地位?这个简单问题,我们能够得到令人信服的答案吗?
巫统极力围堵分化对手言论
如果《马来西亚前锋报》对课题的反应,可以代表巫统的立场,巫统在回应此课题时,并不完全被动。对内(回教/马来社群),除了唤起“被围剿心态”,还突出统治者对此课题的立场;对外,则是尝试围堵不利巫统之言论(包括祭出《内安法令》),以及尝试分化非回教社群,孤立天主教会。
沙巴太平局绅协会主席凯伦斯也提出,天主教会应该在此课题上妥协。首相署部长贾米尔,更直接要求天主教会,撤销目前正在上诉的案件。副首相发言提出,“许多”基督徒告诉他,如果不用“阿拉”字眼,一切问题不会发生。
妥协等同表达暴力可以得逞
这一切的说辞,目的在于向天主教会施压,让其蒙上破坏宗教和谐之罪名。遗憾的是,虽然基督教堂是此次纵火案的受害人,但却有基督徒埋怨天主教会兴讼,连累其他教会,还有人呼吁天主教会妥协退让。
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左图)提出,允许东马基督社群,但依然禁止半岛非回教徒,运用“阿拉”字眼。这同样是聪明的分治手法,同时也显示在巫统的判断下,西马基督社群,已经倾向妥协退让。
妥协退让的后果,不堪设想。这等于传达一个讯息:暴力是可以得逞的。这也等于惩罚那些勇敢站出来发言声援天主教会的政党以及公民社会人士。基督社群对此,千万要三思。
巫统对此课题的回应,显示在种族/宗教课题的操弄以及炒作,根本就是其政治的本质。只要巫统依然主导我国政局,类似的事件恐怕会周期性的重演。
编按:本文截稿后,首相署部长纳兹里今天再度放宽“阿拉”字眼禁令,允许沙巴、砂拉越和槟城3州,以及联邦直辖区非回教徒使用“阿拉”字眼,因为这些地区没有相关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