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民大学种族研究学院(KITA)在马来亚国民大学(UKM)主办了“英国种族关系”的讲座会,主讲人是阿尼斯(Aneez Esmail)教授相信,任何出席这个讲座会的人都会认同,英国的《1976年种族关系法令》已经有效地处理英国的种族主义与种族歧视问题。
24年前,我在1985年10月28日《星报》上,撰写了一篇题为〈种族关系立法的重要性〉的文章。那是因为当时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件,那就是像阿尼斯教授所强调的“制度化的种族主义”事件。我在这篇文章中,举出了我国许多种族主义及种族歧视现象。如果我国当时存在种族关系法律的话,这些现象是完全可以处理好的。
这类法律不受重视,显然,那是因为,如果我国有这类法律的话,许许多多巫统政客(包括现任首相)将会在这类法律下被绳之以法。同时,许多政策,如招生“只限土著”的回教大学(UiTM)等,老早就被宣布为实施种族歧视的机构了。
煽动种族仇恨应受惩罚
英国《1976年种族关系法令》中,有一项关于“煽动种族仇恨”的条文:
“(在考虑了一切相关情况下,)如果有人发表或散播含有恐吓,辱骂,或侮辱成分的书面文字;或在任何公共场合,或在任何公开会议上,发表含有恐吓,辱骂,或侮辱成分的字眼,对任何种族群体可能引起仇恨,那么,他就犯下了一项罪行……”。
1987年,巫青团在吉隆坡Jalan Muda体育馆举行集会。在场的其中一些标语写道:“513已开始了”和“让马来短剑泡浸在华人的鲜血中”。
这不是在野党所捏造出来的。这个事实可以在《朝向保卫国民团结》的一份1988年的政府白皮书中,得到应证。当时各大华文报章也作了相关的报道。
应回放纳吉1987年的演词!
当年,在那场影响深远的集会中,在讲台上明目张胆煽动种族情绪的人,就是当时的巫青团长,也就是当今的首相。当然,他在国会中,否认他曾发表过类似标语上所写的字眼。
警方时常警告我们,主办集会者必须对他所说过的话,以及挂起的标语内容负责。如果我国有《资讯自由法令》的话,我们将有权利向有关当局,索取一份当时巫青团长在那场集会上的演说记录。
鉴于我国没有《资讯自由法令》,当今首相,为了洗清罪名,应下令有关当局,公开发表他在1987年的演词记录。如果没有人拥有这份记录,至少我们的政治部应该存有一份。我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期间,政治部官员告诉我说,他们拥有世界上数一数二,最有效率的情报机关;他们的图书馆拥有比国内任何其它资料中心更完整的资料。
缺乏政治意志
以目前政府所持有的态度看来,《资讯自由法令》将会面临《族群关系法令》一样的厄运,那是不会令人感到惊奇的。
政府并没取任何行动,对付那些在集会讲台上煽动种族仇恨的罪魁祸首。我们这些跟这项种族主义者的集会毫无关连的人士,竟然成了警方对付的主要目标。我们百多人在后来的“茅草行动”中,未经审讯,就被逮捕和扣留。
从此以后,我国就一直忍受着巫统党员代表大会上令人作呕的种族主义论调。巫青团长则在大会上挥舞马来短剑,以逞威风。
公然种族歧视被伪装为“扶弱政策”
记得几年前,当时的教育部长在一次的巫统大会上,哗众取宠地宣称,只要他还是教育部长,他不会允许非土著进入玛拉工艺大学就读!
这就是我国实施种族歧视的现实。值得注意的是,玛拉工艺大学是用公费创办的,拥有10万名学生的国立大专学府。令人震惊的是,政府竟然以“扶弱政策”为由,为这明目张胆的的种族歧视政策辩解,并且还就这样蒙混过关。
如果我国有《资讯自由法令》,我们将能获取其它领域中存在种族歧视现象的相关数据。
1990年,我在国会获得如下的数据:平均90%的工艺专科学院文凭课程贷款、90%的教育文凭课程的奖学金、90%的国内学士学位课程的贷学金/奖学金、几乎全部的海外90%的国内学士学位课程的贷学金/奖学金都颁发给土著。
整个80年代的寄宿学校所招收的学生人数中,有95%是土著;玛拉初级学院和玛拉学院,几乎100%是土著……这怎么可以称为扶弱政策吗?
所以,我国政府到了今天,都还没签署联合国的《反种族歧视公约》,这就不会令人感到惊讶了。
族群关系法庭
“族群关系法庭”将鉴定及裁决这类行动的合法性;“族群平等委员会”的成立,是为了消除种族主义及种族歧视,促进机会平等与族群和谐,并可经常审查《种族关系法令》的操作情况。
为此,我在早些时候,即1985年10月28日的文章中,作出以下的总结:
“虽然《族群关系法令》也许无法根治种族两极化的现象,但是,它至少能确保政府在执行政策方面,受到严格的规范。同等重要的是,我国人民不必再忍受种族主义者遗留下来的垃极。这些垃圾必遭到应有的唾弃和蔑视。”(柯嘉逊著:《马来西亚政治神话》198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