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原定于2014年12月13日召开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常委会)会议和中央委员会(中委会)会议,因董总主席叶新田没有遵照2014年9月6日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的决议,拒绝召开会议而受到无限期地拖延。
2014年12月13日的两项会议是要讨论和通过2015年董总工作计划与财务预算,以及消费税(GST)对本会的影响,董总主席叶新田拒绝召开上述两项会议必将给董总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运作带来严重的障碍和负面影响,打击了行政人员的士气。我们对此深感遗憾,并严厉谴责董总主席叶新田这种不遵照会议议决的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行为。
近日来,董总主席叶新田一直在寻找各种借口以拖延和拒绝召开2014年12月13日的两项会议,其真正原因是因为在2014年11月27日,15位中央常务委员会占半数以上的8位常委已经正式提出要求在原定召开的12月13日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列入一项在当前董总面对的情势下具有重大意义的议案,即“解散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并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以重新选举新届董总中央委员会”。
面对董总8位中央常务委员提出的这项重大合理议案,董总主席叶新田时而宣称会务繁忙无暇思考,但叶新田主席却有时间到各地去出席汇报会;叶新田主席又时而宣称要咨询律师的意见后才能定夺,根据我们所知,董总法律顾问并没有受到相关的咨询。
董总主席叶新田违背会议议决的不负责任行为,使他所宣称的愿意“沟通、对话、交流,诚恳听取各方意见”成了笑柄;使“放弃成见,重新归队”的呼吁沦为空谈。
我们再次劝告董总主席叶新田,必须履行其职务,即刻召开上述两项会议。
第29届(2013年 - 2017年)董总中央常务委员(常委) 联名之声明
副主席: 许海明、陈国辉、刘利民
秘书长: 傅振荃
财 政: 林国才
副财政: 庄其川
常 委: 庄俊隆、锺伟贤